2020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已经启动,报名时间为:10月29日-11月4日,笔试时间为:12月7日-8日,请考生及时查看2020江苏省考信息。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江苏省2020年公务员考试信息,包括考试公告职位表,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备考资料,面试名单,培训课程等。收藏本页Ctrl+D,更多省考信息随时看。

2020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9日至2001年11月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人员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 79)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监狱、戒毒管理单位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本地区考录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点击查看2020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

2019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22日至2001年1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 79)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范围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本地区考录简章中 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点击查看2019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详情

2018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8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至2000年2月5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点击查看

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2日至1999年1月1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考人民法院、检察院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点击查看

2016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1日至1998年1月17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